【2022/10/26 更新:已結束延長】
若是拿免簽入境,請盡快確認自己需要離境的日期!
11/1 – 11/29 為緩衝期間,11/30 正式終止,全文請參考移民署公告。
這段延長期間最完整的公告和資訊可以看這篇外交部新南向資訊平台的公告。
【2022/8/11 更新:只要是3/20前入境,截至目前一直有延長喔!】
但若是因為班機停飛或其他因素滯留台灣,近期有很多相關規定改變,請參考移民署網站。
【2021/10/7 更新:外國人合法停留超過180日,停留期限再次自動延長30日】
已經過了一年,台灣持續延長外國人合法停留的時間,超過180天也OK,是第16次延長。
以我們的例子:Jay 以停留期限90日之免簽證於2020年3月18日入境,原應於2020年6月16日出境,經外交部自動延期3次,加上移民署延長之天數(合計延長450日),其可在臺停留之總天數為 630 日(90日+90日+450日,合法停留末日延至2021年12月8日),且適用第16次自動延長30日之措施,所以能在台灣待到 2022 年 1 月 6 日。

以上算式為參考內政部移民署問答集所提供的小工具,不具有官方效力。
【2020/11/17 更新:移民署宣布 3/21 前入境,再延長30日,五度延長】
目前外交部延長三次共90日,內政部移民署延長五次共150天,所以總共可在台延長居留 240天,加上原本的免簽效期 90天,以美國護照為例,總共可待到 330天。但很重要的,必須看持什麼護照、什麼簽證入境,及哪一天入境。
全文請參考移民署新聞公告
【20202/9/14 更新:移民署宣布 3/21 前入境,再延長30日,共可停留180-270天】
舉例來說,我們 3/18 入境,美國護照免簽入境原可停留 90 天,外交部共延長三次30日,共90天,內政部移民署延長30日三次共90天,所以90+90+90 = 270 天,目前需離境的日期為 12/15。
詳情請上內政部移民署網站。
【20202/4/17 更新:移民署宣布 3/21 前入境,自動「再」延長30日】
【20202/3/21 更新:移民署另提出 3/21 前入境,自動延長30日】
由於現在各地新型冠狀病毒肺炎(COVID-19)疫情嚴重,許多國家皆限制入境、關閉國界,很多航班也都被取消。考量到疫情嚴重,移民署自 2020年3月20日起,推動「擴大自行到案專案」(提供給外籍人士 逾期出境的處理辦法 ),讓滯留在台灣的外籍人士,若延後出境可選擇主動投案,移民署將協助你們盡快返回自己的國家。
A:簽證已過期,使用「擴大自行到案專案」
- 實施時間:2020/4/1 – 2020/6/30 (推廣期間 3/20 – 3/31 也適用)
- 專案內容
- 不會被拘留(No detention)
- 不會被禁止入境(No Entry Ban)
- 低罰鍰 $2,000 元台幣
移民署官方 中文新聞|English News
此專案的推出,是由於之前有名失聯移工有肺炎症狀但因害怕被抓而逃跑,所以台灣移民署推出寬赦的專案,不讓這些因為害怕犯法的外籍人士成為防疫的漏洞。
若逾期未出境的外籍人士沒有在專案期間主動投案,將面臨拘留、限制入境、及$2,000-$10,000 的罰鍰。
相關專案資訊可撥打移民署 0800-024-881 專線或勞動部「1955」專線洽詢。
B:若簽證未逾期,停留期限「自動」延長60日,無須申請
方案使用條件
- 持 免簽證、落地簽證、停留簽證 入境台灣
- 2020/3/21 前入境台灣
- 入境時間還沒有超過期限
- 自動延長,無須申請
移民署新聞 中文|English News
4/17 最新公告 中文 | English Announcement
案例一
如果你是拿免簽證入境台灣,到 3/21 當天已超過90天的合法停留時間,請主動在 6/30 前主動到案,可使用方案A。
案例二
如果你是免簽證入境台灣,可停留到4/30,最後離境時間可以自動延長30天,不需要特別申請,使用方案B。